都市更新在各種法規、文件中常會使用一些專有名詞,如果不是相關人員可能很難理解。安居幫大家都用白話文的方式翻譯好了,一起來看看吧!
都市更新是希望將危險或品質不佳的建築物以重建、整建、維護的方式來處理。目的就是為了讓大家居住的更安全,且都市土地能更有效的利用、都市能更好看!
都市更新不是只有拆掉重蓋一種方法!常見的幾種方式包含:
「重建」:將整個建築物打掉重蓋。
「整建」:修建部分建築物或充實建物裡的設備。
「維護」:加強建物的各項維護。
都市更新常見的三個辦理方式,分別是:公辦都更、民辦都更、自辦都更。最大的差別就是實施者的不同!
「公辦都更」:由中央或縣市主管機關主導。
「民辦都更」:通常由建商負責。
「自辦都更」:民間的組織自行推動。
簡單來說,都更可不是想要更新就可以更新的,需要具有基本規模才可以實施。所謂「都市更新單元」指的就是都市更新的最小基地規模,通常一個都市更新的地區會要有一個以上的更新單元。
簡單來說,權利變換就是拿原有地區上的權利、土地或提供的資金,依一定比例去換取更新完後的土地、建築物或權利金。
協議合建通常出現在民辦都更中,與權利變換不同的是協議合建以私契約規範雙方的權利義務,政府完全不協審、不介入,也沒有都市更新條例的保護。
區段徵收指的是政府基於新市區建設、舊都市更新或其他需要,經過法定程序嚴謹地檢視公益性及必要性後,徵收一定範圍內土地。也就是說,基於公眾利益,政府徵收你私有的土地。
土地及建築融資(俗稱:土建融)又可以拆分成「土地融資」及「建築融資」。
「土地融資」是以土地作為擔保品向銀行申請融資,用來支付所有建案相關費用。項目包含但不限於:工程費用、設計費、提列公共基金、融資利息、信託費、地政規費、委建服務費、危老保證金...等。
「建築融資」是以未來建案所需工程費用向銀行申請融資,依工程進度撥款至信託 專戶,用以支付建案工程款。(通常會和土地融資一起申辦)
不動產開發信託是指地主將「建案土地」及「興建資金」信託給銀行或建築經理公司依照進度進行資金控管。興建期間的各項興建費用由信託專戶支付,專款專用於建案。信託存續期間直到建案完工並達交屋狀態時為止。